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要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不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努力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过程,推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
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财产权、监督权、获得赔偿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自由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据此,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