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7年12月15日,习近平在中南海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时指出
宪法的历史
临时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既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纲领,又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前,实际上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七五宪法
七五宪法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是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这部宪法文本是在“文化大革命”还未结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左”的思想的产物。这部宪法大量删减了宪法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起不到国家生活准则的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七八宪法
七八宪法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1975年宪法文本作了修改后的七八宪法。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部宪法未能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思想影响,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政治理论观念和不适应客观实际情况的条文规定。
八二宪法
八二宪法是我国当前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希望同学们能认真了解宪法、关心国家。